高雄市前鎮高中教師會第十屆第四次理事、監事會議紀錄

高雄市前鎮高中教師會第十屆第四次理事、監事會議紀錄

一、會議時間:1010302日(五)中午12:10~13:10

二、會議地點:行政大樓3F會客室

三、主席:會長洪碧霞(社會科)

四、會議紀錄:林志忠

五、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各科理事:鄭竣平(數學科)、林志忠(英文科)、歐哲銓(國文科)、

李錦芳(藝能科)、林百鴻(自然科)、洪碩靖(行政代表)

六、列席人員:

監事代表:曾富美(國文科)、錢寶明(數學科)、董修身(數學科)

七、議程內容:

(一)主席報告:如附件

(二)討論上述議題:

1.預計召開第十屆教師會第一次會員大會,請討論議程並決定開會日期。

說明:會員大會中擬提出本校章則修正案,以使本校教師會跟工會組織

章則接軌。方向有四:

(1) 加入接軌的條文。

(2) 將主任列為會員而非準會員。

(3) 追認100學年度的經費收支表。

(4) 通過101學年的經費收支預算表。

決議:等大家研究教師會原有章則與市教師工會章則之後,再於下個月

會議中決定。

按照之前的決議,會員大會提供便當,但不提供會員禮品。

2.請思考暑假來校服務3日的研習內容與需求,早做因應。因為法令規定行

政單位必須跟教師會協商,且於校務會議通過,不得逕行規定。

或許請學校擬好方案,直接送交教師會會員大會通過?

討論:百鴻理事:應先釐清暑假輔導課算不算入到校服務的三日?

決議:下次開會再行決定。

3.由於家銘老師在期初教學研究會議上提出對現行監考制度的商榷,會長可

利用參與行政會議的機會給予協助,釐清情況。若有改正機會就商請教務

處修改。

討論:

碧霞會長:雖然之前校務會議通過將監考工作由課務改為試務,但因為計算方式的細節沒有在會議上清楚詳列出來,造成專任教師們的監考時數依然偏多的狀況。是否監考時數並未回到過去試務安排的情況,還有為體恤級導師的辛勞而安排的監考減免,多的節數由其他老師承擔,是否造成不公平,有請教務處說明。

修身監事:99年底在會議上已通過監考時數的計算方式,且必須跟現行課務接軌,才有現行的辦法。

百鴻理事:請調出當時的會議紀錄會較為清楚。還有組長的減免監考,似乎也沒有得到校務會議的表決通過,也應一併檢視。

碧霞會長:就請教務處將會議記錄調出,將計算方式表列清楚做成書面報告,讓全體老師都清楚,這樣大家就比較能接受。

八、臨時動議:

(一)百鴻理事:

1.特殊生申請課後輔導,教學組商請該生的任課老師協助,但由於該位老師本身任教時數已經相當繁重,如何能配合?是否應給特殊生提出課輔申請的期限?否則突然要加課很難安排。還有課輔的節數應算正式鐘點,否則老師太過吃力。12年國教上路後特殊生勢必越來越多,學校應及早擬定辦法因應。

2.12月份到1月份的超鐘點費直到2月份才發,是什麼原因?

修身監事:

1.教務處對於特殊生的要求必須受理,會先請問該生的任課老師是否能上,不能就再問其他老師或實習老師。不會強迫老師一定非接不可。

由於特殊生的鑑輔手冊不一定何時會通過,所以規定她們申請期限是有困難的。目前課後輔導課不能算正式鐘點,是實支實付,一節400元。中午或第九節都可以算課後輔導的時間。

2.老師們的超鐘點資料已於118日送出,理應不會拖那麼久。

百鴻理事:若不算在正式鐘點裡,那麼在課輔經費上是否可以思考用優質化經費支應的可行性。

碧霞會長:請教務處儘早研擬相關辦法,讓老師有所依循。

◎會後會長也將特殊生課輔要求的問題提交給市教師工會研議,已得到組發會任主任應允處理,將於33日就教教育局官員再行回答。如果沒有處理,會長將於工會三月份的月會中正式提案。

(二)竣平理事:下學期教師會應該也要辦些活動。

碧霞會長:建議利用校慶的時間。

百鴻理事:可以辦壘球聯誼賽。

修身監事:可以請校長贊助獎品,還有合作社、校友會、家長會也可以贊助。

◎會後百鴻理事已問妥體育組校慶下午時段可用,接著先招攬教師組隊參加,成軍後再正式向學校提出申請。

(三)碧霞會長:地球科學黃翊展老師建議學校發展天文特色,在新建信義大樓的設計中增設天文台的構想,初步得到學校的支持,建築師及各委員也認同其可行性。教師會理事會決議力挺黃老師的構想,支持前中發展成天文研究特色學校。

八、散會

附件

高雄市前鎮高中第十屆教師會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資料

一、會議時間:1010302日(五)中午12:10~13:10

一、會議地點:行政大樓3F教師會客室

二、主席:會長洪碧霞(社會科)

三、出席人員:

第十屆理事:鄭竣平(數學科)、林志忠(英文科)、歐哲銓(國文科)、

李錦芳(藝能科)、林百鴻(自然科)、洪碩靖(行政代表)

第十屆監事:曾富美(國文科)、董修身(數學科)、錢寶明(數學科)

四、議程內容:

(一)會長參與行政會議監督事項報告:

2月6

1.提出「導師遴選制度規劃委員會開會時程與臨時校務會議時間」的建議,校長裁示原則上可行,請學務處統籌規劃會議辦理時程,也將教師會提供的規劃在第一次委員會中討論。(註:學務主任請假,未出席)

2.下學期教師會與輔導室擬繼續合辦「靜心紓壓工作坊」,仍邀請中山高中輔導主任張金葉老師與助教一名蒞校指導。預計招收成員6~10位,上課時間為222日、321日、425日、523日共四次。請教務處教學組協助參加研習的老師課務調動事宜。並請輔導室、研發組與會計室協助經費的支應。

2月20

1.導師遴選規劃委員已經產生,煩請學務處調查各科列席委員,並儘快

決定開會日程,以利委員會進行草案的討論。

2.教務處所提之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自主管理辦法(草案),標題應加

入「優質化」三個字,亦即改為「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優質化自主

管理辦法」,請參見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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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請假半天,請問是否有人願意出席?

(二)工會會務報告:

1.本年度SUPER教師已於2/17報名截止,尚未送件的學校,尚可於

3/3() 中午前回傳。請問有沒有推薦人選?

2.對於未來特教生會越來越多的因應對策報告:

1)開會時間與地點:101 224日(五)上午0930,教育局

2)會長有針對【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師實施要點】

事先提供意見給教師工會代表,主要訴求兩點:1.訂出合理的師生

比、2.特教行政工作分配不應落在輔導室或特教班導師ㄧ人身上,

應該於高中現有的處室中另設特教組。
3)工會代表的主張:

a.基於特教法第11條規定:特殊教育班級之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

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在目前人員設置標準尚未訂出前,本市

仍有訂出單行法規的空間,但建議依教育部修法的方向為原則,

訂出「24人為一班,每班設三位老師」。
b.
本會代表主張依「115的師生比,當超過前述之師生比,應立

即增設一班之人力(意即第16位學生出現時,應給第2)」。

4)會議決議:

a.15人以下,設一班1師、16-30人,設二班2師、31人以上,設

三班3師,未來若本要點通過,教育局將依此向市府員額小組爭

取增置人力。
b.
若未設置特教組之學校,應由學校原有之行政體系去承擔業務,

而非指定特教教師辦理。各校亦可經該校特推會審議,並送校務

會議決議,給予特教教師減授時數,以協助辦理行政業務。

3.營養午餐愛心100捐款活動本學期持續推動,感謝各科理事協助。

4.導師遴選制度規劃委員會已於229日順利召開第一次會議,請各位

理監事協助蒐集同仁意見,交由會長於日後會議提出。(請參考附件二)

5.提醒:人事室已公告,教育部規定,日後有關聘約的修訂必須經過校務

會議通過,不再僅跟教師會協商即可。

(三)近期要推動的會務:

1.預計召開第十屆教師會第一次會員大會,請討論議程並決定開會日期。

說明:會員大會中擬提出本校章則修正案,以使本校教師會跟工會組織

章則接軌。方向有四:

(5) 加入接軌的條文。

(6) 將主任列為會員。

(7) 追認100學年度的經費收支表。

(8) 通過101學年的經費收支預算表。

決議:

2.請思考暑假來校服務3日的研習內容與需求,早做因應。因為法令規定行

政單位必須跟教師會協商,且於校務會議通過,不得逕行規定。

或許請學校擬好方案,直接送交教師會會員大會通過?

決議:

3.由於家銘老師在校務會議上提出對現行監考制度的商榷,會長可利用參與

行政會議的機會給予協助,釐清情況。若有改正機會就商請教務處修改。

決議: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感謝理事們與監事們的出席,讓我們一起為前中教師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