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週年校慶攤位活動計畫
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校慶園遊會實施計畫
一、 目的:校慶舉辦與增進師生之情誼。
二、 時間:100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3時。
三、 地點:本校紅磚廣場。
四、 活動對象:本校師生、家長及社區人士。
五、 設攤細節:
1.預定設置四十個攤位(由一、二年級各班、各社團及社區參與設攤),經費由學校支出,學務處保留攤位設置比例之權利。
2.各攤位之設置以遊戲、飲食為主,唯所提供之食物必須清潔、衛生、健康、價廉,遊戲內容須具有育樂意義,富生動趣味並以不具危險之遊戲項目為原則。
3.園遊券由高一、二設攤班級自行製作,每張面額10或20元,另外每一攤位需做400元之園遊券送至衛生組,統一由衛生組分送高三全體同學。
4.各攤帳篷由學校統一搭建,費用由學校支付,內容則由各班及各社團自行設計。
5.各攤如向學校借用器具、物品,如有損壞或短缺,當照價賠償。
6.園遊站之設置以班為單位,禁止兩班以上合併設置。
7.各攤遊戲節目或抽獎獎品等經費支付均需自行籌措,學校不另加津貼,販賣盈餘亦自行運用。
8.嚴禁雇用校外攤商入校販賣,否則負責設攤班級將依規議處。
9.宣傳海報嚴禁標寫煽情不雅文句,並先經導師審閱後始可印製張貼,違者議處。
10.不得私接電源或擺設大型機具,禁止大型油鍋之使用,務必確保安全。
六、 報名:
各班在4月19日前至學務處衛生組報名,性質相同者,以報名先後決
定取捨。
七、 會後各班攤位應自行負責清掃還原,並經衛生組或環保隊檢查合格後,始可離開。
八、 各攤位營業額所得款項交由各班級、社團運用。
九、 獎勵:各年級營業額前三名全班核予嘉獎一次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