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條件說明
前鎮高中畢業規定說明 ( )
101學年度高一、高二、高三之畢業條件:
(1)每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三個學年都要及格)
(2)學科累計學分數達160學分以上。
(3)必修科目學生120以上(必含共同核心科目48學分)
選修科目學分40以上(必含非學科選修8學分)。
(4)德行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必修學分
120學分
共同核心課程 48學分
國文科
8學分
英文科
8學分
數學科
6~8學分
社會科(歷史、地理、公民)
6~10學分
自然科(物理、化學、生物)
4~6學分
藝術科(美術、音樂)
4學分
生活科技(家政)
4學分
體育科
4學分
其他 72學分
選修學分
40學分
非學科類學修8學分
高一:日文、跑班選修、生命教育、生涯規劃
高二:運動與人生、論文專題 、 聽故事,說故事,玩故事、專題研究、日文
高三:時事議題探討與發表、生活與統計、專題研討、野外求生
其他32學分
必修學分 |
120學分 |
共同核心課程 48學分 |
國文科 |
8學分 |
英文科 |
8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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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科 |
6~8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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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歷史、地理、公民) |
6~10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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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物理、化學、生物) |
4~6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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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科(美術、音樂) |
4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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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科技(家政) |
4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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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科 |
4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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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72學分 |
選修學分 | 40學分 | 非學科類學修8學分 | 高一:日文、跑班選修、生命教育、生涯規劃 高二:運動與人生、論文專題 、 聽故事,說故事,玩故事、專題研究、日文 高三:時事議題探討與發表、生活與統計、專題研討、野外求生 |
其他32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