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畫故鄉-全民繪製文化觀光地圖」徵圖比賽
25 12 月, 2007 5:53 下午 藝文競賽消息活動日期:96/12/03-97/02/29 。
(二)參加對象:凡對在地文化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民,皆可送件參加 。
(三)活動說明 :
(1)主題: | 人人畫故鄉─全民繪製文化觀光地圖 。 |
(2)區域: | 以鄉鎮市區為單位,全台共368個區域(含319鄉鎮市、49區)。 |
(3)繪製內容: | 以地圖底稿,搭配設計繪製文化觀光地圖內容,表現出創意、深富地方人、事、地、物特點與活力之本質。 |
(4)器材: | 可採電腦繪製或手工繪製。電腦繪製者,使用軟體與表現技巧不限;手工繪製者,畫具不拘,材料不限。 |
(5)規格: | 需採比賽規定尺寸規格之報名畫紙(內附地圖底稿)。可到活動網站下載,也可親自到各縣市文化局或向承辦單位索取。 |
(6)報名件數: | 每人限參加一件文化觀光地圖繪製,但不限區域(鄉鎮市區),可自行指定熟悉的區域(鄉鎮市區);若重複參加,取第一次收件為主。 |
(四)報名參賽方式
(1)電腦繪製者:可到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及報名畫紙參加,繪製後燒錄PC格式光碟片一份,內容包含: A.光碟片上標示報名區域(鄉鎮市區)及參賽者姓名。 B.報名畫紙圖檔名稱需與下載名稱相同 。 C.圖檔格式300dpi/CMYK色彩/TIFF。 D.另附上低解析度之RGB色彩/JPEG檔(網頁相容格式), 圖檔面積請控制在800×800像素,檔案大小不超過500KB。 E.報名表與參賽同意書需另行列印後填寫,連同光碟片一起寄送。 (2)手工繪製者:可由下列任一方式報名參�� |
(五)收件方式
(1)日期:97/02/01~97/02/29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2)交件:依繪製區域(鄉鎮市區),以實體作品或光碟片送至所屬之縣市文化局,由下列方式擇一交件 ‧郵寄至各縣市文化局。 ‧親送到各縣市文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