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全國「彩繪天文宮」寫生暨水墨畫比賽
22 12 月, 2008 11:02 上午 未分類
一、依據高雄縣政府教社字第0970282330號(函)辦理。
二、目 的:為恭祝本宮 徐府千歲暨眾尊神聖誕千秋,並推展
學生美術教育,培養寫生智能,提昇文藝氣息,
特別舉辦本屆『彩繪天文宮』寫生暨水墨畫比賽活動。
三、指導單位:高雄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高雄縣政府教育局、永安鄉天文宮
五、承辦單位:高雄縣永安鄉永安國民小學
六、協辦(贊助)單位:
高雄縣政府(文化局、民政局)
永安鄉公所 永安鄉民代表會 永安鄉區漁會 永安鄉立圖書館
台電公司興達發電廠 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審議委員會 中油公司永安液化天然氣廠 中華民國書學會南部聯誼會
七、報名資格:(一)凡對繪畫有興趣之在校學生。(由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
(二)歡迎愛好水墨畫人士踴躍報名參加。
八、報名方式:一律採用傳真或通信報名。
九、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二)截止。
十、報名地點:高雄縣永安鄉天文宮
住 址:高雄縣永安鄉維新村保安路五巷四號。
電 話:(○七)六九一二四七八 傳真:(○七)六九一三四七九
十一、比賽日期: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日(農曆正月十六日)(星期二)。
上午九點至下午兩點時,八點三十分報到。
十二、比賽時間及地點:天文宮
十三、比賽題材:(一)寫生比賽題材:以天文宮前殿、後殿、廟埕及四周景物為題材。
(二)水墨畫比賽題材:四君子(梅、蘭、竹、菊)、但內涵
、意境於比賽當天宣佈之。
十四、比賽用具:(一)由主辦單位提供比賽用紙(非比賽用紙不予評選)。
(二)參加人員請自備繪畫用具,著色材料、畫板。
(三)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十五、評審及成績公佈:聘請數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於當天下午
四點至六點公佈,並隨即進行講評暨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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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組別、獎勵、資格
獎金 組別 |
資 格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優選 |
佳作 入選 |
備註 |
國小 低年級組 |
國小一、二年級學生(含幼稚園學童) |
1200 元 |
800 元 |
600 元 |
500 元 |
400 元 |
各組選取優選、若干名,由高雄縣政府核發獎狀。 及本宮提供獎品。 |
各組選取佳作、入選若干名,頒發獎狀,佳作另有獎品 |
1.寫生各組特優(前五名)、水墨畫組取前三名、除獎金外並由 高雄縣政府核發獎狀。 2.各組參加比賽人數不足二十名不予評比。 3.素描不予評比。 |
國小中年級組 |
三、四 年 級 |
1500 元 |
1000 元 |
700 元 |
600 元 |
500 元 |
|||
國小高年級組 |
五、六年 級 |
1600 元 |
1200 元 |
800 元 |
600 元 |
500 元 |
|||
國中組 |
國 中 學 生 |
1800 元 |
1500 元 |
1000 元 |
800 元 |
600 元 |
|||
高中組 |
高 中 學 生 |
2000 元 |
1600 元 |
1200 元 |
1000 元 |
800 元 |
|||
水墨畫組 |
不限 |
5000 元 |
3000 元 |
2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