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初審辦法
2 9 月, 2011 10:47 上午 藝文競賽消息一.依據高雄市教育局100年7月4日高市四維教社字第1000041390號函辦理
詳細比賽辦法及作品尺寸可參考學校首頁公佈欄及行政大樓川堂之簡章公佈
二.校內篩選件數依高雄市初賽辦法規定:
普通班各類最多選五件 ( 如同類不超過五件送件,則全數參加市賽。)
美術班各類最多選十件 ( 如同類不超過十件送件,則全數參加市賽。)
高雄市初賽規定同ㄧ類組每人限送一件作品,每人至多參加二類,校內初審不限每人參加類別數量,如獲選超過二類,得由作者自行決定參加類別,多餘名額由備取者遞補。
校內初審收件時間 |
收件類別 |
收件地點 |
|
09/16(五) |
中午12:00-12:30 |
水墨、書法類 西畫、設計 版畫、漫畫類 |
綜合大樓三樓書法教室 |
09/19 (一) |
中午12:00-12:30 |
公佈校內入選名單.並請參加同學領取退件. |
|
代表學校參賽者送件時間 |
注意事項 |
收件地點 |
|
10/3 (一) |
中午12:00-12:40 |
除漫畫組不須裝裱外 各類別獲選作品請裝裱完成送出,逾期不予參加市賽 |
美術大樓一樓 |
◎ 交件前請填寫報名表並以迴紋針與作品夾好(內容資料請以楷書填寫清楚)
◎ 請同學留意交件時間,逾期概不受理。
◎ 設計類作品若為電子稿件,請先以A3尺寸輸出。
◎ 作品不得以鋁框或玻璃裝裱,漫畫類不需裱框。
◎ 如有問題請洽教務處美術組或各班美術老師。
◎ 報名表不夠,可至教務處美術組索取!或下載右列附件100校內初審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