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全國「彩繪天文宮」寫生暨水墨畫比賽

11:02 上午 未分類

 

一、依據高雄縣政府教社字第0970282330號(函)辦理。

二、目  的:為恭祝本宮 徐府千歲暨眾尊神聖誕千秋,並推展

學生美術教育,培養寫生智能,提昇文藝氣息,

特別舉辦本屆『彩繪天文宮』寫生暨水墨畫比賽活動。

三、指導單位:高雄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高雄縣政府教育局、永安鄉天文宮

五、承辦單位:高雄縣永安鄉永安國民小學

六、協辦(贊助)單位:

高雄縣政府(文化局、民政局)

永安鄉公所   永安鄉民代表會   永安鄉區漁會  永安鄉立圖書館

台電公司興達發電廠     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審議委員會     中油公司永安液化天然氣廠  中華民國書學會南部聯誼會

七、報名資格:()凡對繪畫有興趣之在校學生。(由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

              ()歡迎愛好水墨畫人士踴躍報名參加。

八、報名方式:一律採用傳真或通信報名。

九、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二)截止。

十、報名地點:高雄縣永安鄉天文宮

    址:高雄縣永安鄉維新村保安路五巷四號。

電  話:(○七)六九一二四七八   傳真:(○七)六九一三四七九

十一、比賽日期: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日(農曆正月十六日)(星期二)。

上午九點至下午兩點時,八點三十分報到。

十二、比賽時間及地點:天文宮

十三、比賽題材:(一)寫生比賽題材:以天文宮前殿、後殿、廟埕及四周景物為題材。

               (二)水墨畫比賽題材:四君子(梅、蘭、竹、菊)、但內涵

、意境於比賽當天宣佈之。

十四、比賽用具:(一)由主辦單位提供比賽用紙(非比賽用紙不予評選)。

(二)參加人員請自備繪畫用具,著色材料、畫板。

(三)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十五、評審及成績公佈:聘請數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於當天下午  

四點至六點公佈,並隨即進行講評暨頒獎。

 

 

P3-1

 

 

十六、組別、獎勵、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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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組別

資 格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優選

佳作

入選

備註

國小

低年級組

國小一、二年級學生(含幼稚園學童)

1200

800

600

500

400

各組選取優選、若干名由高雄縣政府核發獎狀。 及本宮提供獎品。

各組選取佳作、入選若干名頒發獎狀,佳作另有獎品

1.寫生各組特優(前五名)、水墨畫組取前三名、除獎金外並由

高雄縣政府核發獎狀。

2.各組參加比賽人數不足二十名不予評比。

3.素描不予評比。

國小中年級組

三、四

 

1500

1000

700

600

500

國小高年級組

五、六年 

1600

1200

800

600

500

國中組

1800

1500

1000

800

600

高中組

2000

1600

1200

1000

800

水墨畫組

不限

5000

30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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