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獨立招生錄取大學填寫
1.若有參加各大學獨立招生考試(如軍校、警察大學、運動績優、台北藝術大學等),一經錄取,或四技申 請備上(5/13前),請同學務必到教務處註冊組填寫錄取校系資料。
2.教務處註冊組有同學錄取資料後,才准予免考第七次模擬考以及辦理退費事宜。
1.若有參加各大學獨立招生考試(如軍校、警察大學、運動績優、台北藝術大學等),一經錄取,或四技申 請備上(5/13前),請同學務必到教務處註冊組填寫錄取校系資料。
2.教務處註冊組有同學錄取資料後,才准予免考第七次模擬考以及辦理退費事宜。
三、 報名資格:應同時具備下列第(一)至(三)項條件。
(一) 於國內各高中學校畢業(報名時為高中三年級應屆畢業生),或合於「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學士班報考規定者。(「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摘要版)請參閱附錄1)
(二) 符合以下任一申請資格條件者,且可檢具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各項證明正本者。
1.至少最近連續3年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1)「低收入戶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係指具有各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或其授權之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者。
(2)低收入戶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之證明文件須內含考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且104年在報名截止當日仍有效。證明文件如未含考生姓名、身分證字號者,應加附戶籍謄本等可資證明之文件正本。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1)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特殊境遇家庭標準(本條例請參閱附錄2),具有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文件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2)須繳交全戶人口之戶籍謄本及列屬於特殊境遇之相關證明文件。
(3)須繳交最近一年度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係指「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請至國稅局或各縣市稅捐稽徵所(稽徵處)開立。
3.新移民子女
(1)「新移民」係指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其他國籍國民,與本國籍國民締結婚姻前,其身分為非本國籍國民且居住於國外者。「新移民子女」係指出生時其父或母一方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另一方為新移民者。
(2)符合本項資格者,應附全戶人口之戶籍謄本。
(3)須繳交最近一年度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含「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申請方式同前項2.「特殊境遇」第(3)點所列。
(三) 雖然目前學業成績並不突出,但本身資質優秀,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人格特質,能展現積極正面的生活態度,且在學習能力上具有潛能,有希望順利完成在本校之學業;經在學之高中學校審慎篩選及評估後,認為值得推薦至本校就讀者。
三、 報名資格:應同時具備下列第(一)至(三)項條件。
(一) 於國內各高中學校畢業(報名時為高中三年級應屆畢業生),或合於「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學士班報考規定者。(「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摘要版)請參閱附錄1)
(二) 符合以下任一申請資格條件者,且可檢具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各項證明正本者。
1.至少最近連續3年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1)「低收入戶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係指具有各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或其授權之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者。
(2)低收入戶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之證明文件須內含考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且104年在報名截止當日仍有效。證明文件如未含考生姓名、身分證字號者,應加附戶籍謄本等可資證明之文件正本。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1)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特殊境遇家庭標準(本條例請參閱附錄2),具有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文件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2)須繳交全戶人口之戶籍謄本及列屬於特殊境遇之相關證明文件。
(3)須繳交最近一年度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係指「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請至國稅局或各縣市稅捐稽徵所(稽徵處)開立。
3.新移民子女
(1)「新移民」係指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其他國籍國民,與本國籍國民締結婚姻前,其身分為非本國籍國民且居住於國外者。「新移民子女」係指出生時其父或母一方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另一方為新移民者。
(2)符合本項資格者,應附全戶人口之戶籍謄本。
(3)須繳交最近一年度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含「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申請方式同前項2.「特殊境遇」第(3)點所列。
(三) 雖然目前學業成績並不突出,但本身資質優秀,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人格特質,能展現積極正面的生活態度,且在學習能力上具有潛能,有希望順利完成在本校之學業;經在學之高中學校審慎篩選及評估後,認為值得推薦至本校就讀者。
若同學有符合資格,請於11/22前告知註冊組,註冊組會協助同學報名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104學年度特殊選才(音樂專長)招生 簡章 104學年度特殊選才(音樂專長)招生簡章
若同學有符合資格,請於11/20前(中興)…12/15(交大)(臺師大)告知註冊組,註冊組會協助同學報名
國立中興大學104 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考試 簡章 國立中興大學104 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考試簡章
國立交通大學104 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考試 簡章國立交通大學104 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考試簡章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4 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考試 簡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4 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一、國立臺中科技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產學合作班招生報名於103年5月15日~103年5月22日開始網路報名。
二、本次招生採取免筆試申請入學方式。
三、簡章於103年4月20日後至本校網站下載(不販售紙本)。
四、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或高職普通科畢業學生,均需在取得畢業學歷證件滿一年以上方可報考。
五、已(未)參加103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者均可報考本校招生,招生相關訊息請參閱招生簡訊(如附件一),本
校海報與產學合作企業宣傳廣告資料(如附件二)將郵寄海報。
六、本校相關招生訊息請上網查詢(網址:http://continue.nutc.edu.tw)。
為協助學生深入瞭解本校各學系的特色與發展,高師大自2013年9月17日起至2014年1月21日止,共發行19期的
「戀戀高師」電子報(http://www.nknu.edu.tw/~secre/Newsletter/Newsletter.htm)。
請同學參考公文戀戀電子報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