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時間:105年3月31日(四)中午12:10~13:10
- 會議地點:行政大樓6F教師會辦公室
- 主席:會長林百鴻(自然科)
- 會議紀錄:文書組
- 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第十二屆各科理事:梁淑芳(國文科)、吳后菊(英文科)、賴育宏(數學科)、
洪碧霞(社會科)、朱靜瑜(藝能科)、程立維(行政代表)
六、議程內容:
(一)行政會報反映事項及回應:
- 星期五下午的排課,先前已經有協商好排課原則是將第八節安排予導
師,但若將第五節也安排給導師上課,將造成導師連四節上課的沉重負
擔,建議「週五第五節盡量避免排給導師」,納入排課原則並列入交接時
交辦事項。
Ans: 因部份藝能科課務有連二堂的需求,所以星期五第5節可以單獨排課的
科目和老師不多,因此週五第5節不排導師確實有困難,請老師們能體
諒。
- 若非經常性事務或懲處,煩請各處室簽發獎懲單予導師核單時,載明事
由或主動口頭告知導師,以利導師判斷核單事由且掌握學生狀況。
Ans:學務處將會針對非一般性的懲處和獎勵,於獎懲單後附上說明。
- 電子菸還無相關校規罰則,建議教官室、學務處擬定。
Ans:教官室已經擬定相關罰則,將於期末校務會議中提案。
- 勤學樓電梯面板損壞嚴重、奮發樓晶片拷貝狀況嚴重,建議修繕之餘,
也能擬定罰則並確實落實,以嚇止歪風。
Ans:總務處意見:勤學樓電梯面板已經報。奮發樓晶片若要重新設定,要將老
師手上有的晶片回收後重新設定,需要經費且工程較為浩大。
校長裁示:請總務處將奮發樓密碼重新設定。
- 月考期間,提早交卷的同學在教室外面聚集、吵鬧,監考老師無法兼顧教室內的監考和教室外的規矩,勢必要請行政同仁支援,請釐清走廊秩序維持的責任歸屬單位。
Ans: 教務處意見:教官現在有監考,所以人力有限,將於期末校務會議討論
教官監考時數是否變動。
- 部分班級生活常規不良且日益嚴重,單獨靠導師管理只能收到短期的效果,無法有效的嚇止,建議針對這些狀況特殊的班級召開相關會議,並在會議中,導師、教官、學務處等單位相互提出需求和支援,以解決學生常規日益不佳的狀況。
- 國教署於12發函表示合作社不得做為教科書委辦的單位,全教總雖於105.1.18發函希望再研議,不過國教署函覆表示104年度下學期為合作社委辦教科書採購的最後期限,且必須有熟稔政府採購法的合作社相關人員,之後將不再通融。顯見合作社委辦教科書採購有其違法的可能性,請學校相關單位做好必要的因應。
Ans: 校長裁示:國教署規範的是國立高中,我們適用的相關辦法則要請示高
雄市教育局的意見
- 月考時程變動,主要是因為班會時段若挪為月考時段,學生社團和班會課時數將不符合教育部課程相關規定,且該時段若為月考時間,將會出現一個時段兩個鐘點發放的問題。因此,建議教務處主動說明班會課時段不適合當月考時段的原因,並且在期末各科教學研究會時,商討是否將之後第一次段考的時間更動為三天、或是將考試科目加以整併,以根本解決問題。
Ans: 教務處意見:之後將會尊重學務處排定班會課的時段,不挪它用。考科太多的狀況,將通盤討論。
- 代為宣導事項:因家長會募款狀況不佳,原本在學測、指考時為了體恤老師到場指導的辛苦所發放的誤餐費,將無法繼續發放,函請見諒。
(二)三月份會務報告:
- 近日仍有新會員陸續加入教師會,本會表示感謝與歡迎。但是非團辦時
間加入教師會會有手續上繁瑣的問題,包含送件至市教師會、市教師會統
整、傳真至全教總申請…等,在申辦時間上需要15~30天,函請新加入會
員見諒。也請各理事鼓勵老師盡量在每年8~10月間繳交會費,必定可以
準時拿到會員卡。
- 經過全教總的努力,高中職導師費除了納入職務加給、併入考績計算外,
也調高導師費至3000元,不過因為公文往返等因素,現階段導師費仍以
2000元發放,待行政院鈞長簽核後,將補發105年2月起的不足額部分
(1000元)。另外,因為導師費已經納入職務加給,因此,未達《教師請假
規則》所定扣薪條件(例如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七日,應按日扣
薪),將不再扣導師費。有關此一部分,學務處表示已經收到高雄市教育
局的指示,這學期起已經暫不扣請假的導師費。至於代理導師衍生的費用,
則以它項支應。
- 高雄市教師工會於105年1月1日起,開放會員福利互助金的申請,舉凡生
育祝賀、住院、死亡慰問等,皆可依規定申請,請幫忙注意會員夥伴是否符
合相關條件並提醒他申請。相關辦法詳如附件。
- 因應107課綱的衝擊,學生圖像、課程地圖、考招連動等研習各學科中心皆
有辦理,請鼓勵各科會員老師參加,充實校園老師的能量,以期順利面對
107課綱所帶來的變化。
- 近期校園內部份班級生活常規較為脫序,導師或是任課老師若再管教上有需
要協助的部份,可以主動洽詢學務處、教官室等單位,共同維護校園內的穩
定和學習品質。
(三)討論事項:
1.現行教學區的關閉時間為(1)無第九節班級,17:30前離開教室;(2)有第
九節班級,18:30前離開教室。違反規定的班級,將開勸導單。
有關此一規定,是否有修改的必要,請討論。
決議:
- 簡化班級因為配合學校活動而需要留校的申請程序。可做成類似目前的請假單三聯式申請表,一張給家長簽名,一張給導師簽名。最晚只能留到6:30。
- 給各班級的勸導單不能說要處罰幹部。
2.校慶將至,請討論教師會是否要針對校慶辦理相關活動?(例如暖流會)
決議:教師會不舉辦活動,但是支持暖流會,也支持自然科老師所發起的
咖啡義賣,讓愛在校園流動。
3.請討論本學期會員大會的時間和活動內容。
決議:根據章程每年六月要召開會員大會,大致上可在第二次段考結束後
舉辦,利用中午時間,在40分鐘內結束較為可行。
- 臨時動議
- 學期中可否轉班?應有一致標準。
- 若導師在上課不在辦公室,教官核准了學生請假外出,也應該留言通知導師,讓導師知情。
- 肯定教官為加強學生學習常規的努力,但有時突然進教室沒收學生手機,會造成授課氣氛中斷與教師的尷尬,建請改善。
- 校園安全必須重視,推銷員冒充熟客開車進停車場,甚至藉口找教師未得逞竟出口威脅,都須設法防止。
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