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高中教師會第十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一、會議時間:1021025日(五)中午12:10~13:10

二、會議地點:行政大樓6F教師會辦公室

三、主席:會長洪碧霞(社會科)

四、會議紀錄:文書組

五、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第十一屆各科代表:蔡尚儒(數學科)、許雅婷(英文科)、鍾佳璇(國文科)、柯景耀(藝能科)、陳佩瑱(自然科)、洪碩靖(行政代表)

第十一屆監事:歐哲銓(國文科)、錢寶明(數學科)、林百鴻(自然科)


六、議程內容:

主席報告:如附件

討論上述議題:

1. 由英聽播放衍生討論的相關問題。

決議:有關英文雜誌廠商會送各班CD player一事,校方收下恐有違法之嫌,建議廠商明列收錢明細,或將成本分擔給學生。

2. 輔導室反映亞昕系統服務不佳,是否換廠商?

決議:因新增程式需加收費用,因此學校回答很困難。

3. 自然科教室冷氣故障,請總務處協助解決。

決議:已修好。

4. 請利用時機向同仁和家長說明,為何本校自然組繁星成績狀況不如社會組?

決議:自然組學生對藝能科重視度不足,而繁星採計藝能科成績,亦有影響。此外,繁星的社會組科系較少,因此產生社會組資優生來填自然組科系的現象。簡之,建議社會組、自然組的相關科目老師雙方可討論,如何在評分時將社會組的自然科目和自然組的社會科目平均拉到一樣,以縮小差距。

5. 段考時段若安排在班會課,老師可否利用剩餘時間安排其他考試?

決議:不可如此做。請校方宣導將以下事項統一:此時不可排其他考試、英聽即使提早寫完考卷亦需等全班統一交卷才可離場、提早寫完考卷的學生是否可自習下一科目。

6. 學校應讓導師知道所有班上的事,不要只給幹部知道。

決議:學校公告時,應給導師一份(或各科辦公室統一發一份)、班上一份。此外,應事先訓練幹部事先知會導師或給導師簽名。建議未來在導師寶典內加入導師及幹部需知內容。

7. 請總務處同仁在教師執行優質化計畫的各項採購業務上,能盡量給予協助。

決議:因採購時不可刷卡,建議交給總務處庶務組採買。建議今後應有明確流程,將總務處和老師應做的部份劃分清楚,有標準流程、規定一致,避免偏待。

8. 勤學和奮發大樓名稱是否再改回忠孝和信義?

決議:提校務會議再行討論。

9. 教師會迎新餐會的檢討。

決議:建議主持與樂團時間勿穿插進行,使兩方人手有完整的用餐時間。

10. 本校已在教評會上決議開放介聘,相關事項討論。

決議:請理事們轉知各科老師,想回鄉者可把握這屆開放的機會。流程上,建議教師會    在參與各委員會前,可先自己開會決定是否一對一或開放空缺。

11. 段考為仿大考而有預備鐘,然學校未規定鐘打後是否全數坐好或懲處,老師執行有困難。

決議:希望學校明確規定,使增學生配合度。

12. 藝能科是否加入輪值福利社理監事?

決議:昔藝能科與行政同組,建議現在可重新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