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高中教師會第十屆第三次理事會議紀錄

高雄市前鎮高中教師會第十屆第三次理事會議紀錄

一、

會議時間:1001014日(五)中午12:10~13:10

 

 

二、會議地點:行政大樓3F會議室

三、主席:會長洪碧霞(社會科)

四、會議紀錄:歐哲銓

五、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第十屆各科代表:鄭竣平(數學科)、林志忠(英文科)、歐哲銓(國文科)、

                李錦芳(藝能科)、林百鴻(自然科)、洪碩靖(行政代表)

六、列席人員:

監事代表:錢寶明(數學科)

七、議程內容:

(一)主席報告:如附件

(二)討論上述議題:

1.會訊部份:

百鴻老師發言:

(1)建議會訊費用由會費支出。

(2)附帶說明上期會訊發出緣由,自然科提出課綱狀況:生物課將從高一移至高二上課,將影響高二選組混亂狀況(例如高二不分類組皆有生物課程,將導致第三類組人數激增,編班、轉組情形將受影響),亦影響全體教師,望全體老師能討論因應。

決議:全數通過會訊費用由會費支出

2.愛心100俱樂部部分:

決議:請活動組設計傳單宣傳,再由各科愛心老師於每月五日向有意願教師收取款項,每人每月100元,之後由出納組開設專戶之收據,以茲證明。

3.SUPER教師推薦人選部分:

決議:煩請各科理事協助推薦人選。

4.100學年度第一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教育政策及議題研討會參加人選部分:

決議:理事如無人參加,則由會長代表參與。

5.討論開會時間:

決議:固定於每月最後一週週五中午開會,若遇特殊狀況,則加開臨時會。

6.學生作弊因應部份:

決議:敦請教務處研擬有效方式及人力分配,教師會建議恢復混班考試座位編排。

7.迎新部份:

錦芳老師發言:

迎新人員含新進正式老師五名、代理教師八名、實習老師七名、教官二名,共二十二名,初步看法利用段考中午,休息時間比較久,較為可行。

八、散會

 

 

 

二、會議地點:行政大樓3F會議室

三、主席:會長洪碧霞(社會科)

四、會議紀錄:歐哲銓

五、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第十屆各科代表:鄭竣平(數學科)、林志忠(英文科)、歐哲銓(國文科)、

                李錦芳(藝能科)、林百鴻(自然科)、洪碩靖(行政代表)

六、列席人員:

監事代表:錢寶明(數學科)

七、議程內容:

(一)主席報告:如附件

(二)討論上述議題:

1.會訊部份:

百鴻老師發言:

(1)建議會訊費用由會費支出。

(2)附帶說明上期會訊發出緣由,自然科提出課綱狀況:生物課將從高一移至高二上課,將影響高二選組混亂狀況(例如高二不分類組皆有生物課程,將導致第三類組人數激增,編班、轉組情形將受影響),亦影響全體教師,望全體老師能討論因應。

決議:全數通過會訊費用由會費支出

2.愛心100俱樂部部分:

決議:請活動組設計傳單宣傳,再由各科愛心老師於每月五日向有意願教師收取款項,每人每月100元,之後由出納組開設專戶之收據,以茲證明。

3.SUPER教師推薦人選部分:

決議:煩請各科理事協助推薦人選。

4.100學年度第一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教育政策及議題研討會參加人選部分:

決議:理事如無人參加,則由會長代表參與。

5.討論開會時間:

決議:固定於每月最後一週週五中午開會,若遇特殊狀況,則加開臨時會。

6.學生作弊因應部份:

決議:敦請教務處研擬有效方式及人力分配,教師會建議恢復混班考試座位編排。

7.迎新部份:

錦芳老師發言:

迎新人員含新進正式老師五名、代理教師八名、實習老師七名、教官二名,共二十二名,初步看法利用段考中午,休息時間比較久,較為可行。

八、散會

 

 

 

 

 

附件

高雄市前鎮高中第十屆教師會第三次理事會議資料

一、會議時間:1001014日(五)中午12:10~13:10

二、會議地點:行政大樓3F會議室

三、主席:會長洪碧霞(社會科)

四、出席人員:

    理事:鄭竣平(數學科)、林志忠(英文科)、歐哲銓(國文科)、

          李錦芳(藝能科)、林百鴻(自然科)、洪碩靖(行政代表)

五、列席人員:監事:錢寶明(數學科)

六、議程內容:

(一)會務報告:

      1.市教師工會來函要求學校在收文(107日)一個月內跟工會就團體

        協約進行協商,否則將會受到罰款。因為目前教師的雇主定位未明,勞

        委會說是校長,但教育部不同意,所以校長得委託教育局協助辦理。10

        12日已將此事告知校長,敦促學校按照規定辦理。

         ※團約的法定地位高於聘約,聘約不得與團約牴觸。

      2.10月7發行前中教師會會訊,請問各科會員教師的反應如何?

        由於會訊只給會員,會員都有繳交會費給前中教師會,所以不宜用學校

        的油印資源,應該由本會經費支付,請問理事們同意嗎?

 

      3.上回提及教師會可否發起「愛心100俱樂部」活動?經跟暖流會協調,

        由於暖流會無法開立可抵稅之收據建議統一由總務處所設「午餐捐款專

        戶」辦理,教師會可協助在各科找志工老師支援每月收款事宜。

        流程如下:

        各科愛心志工老師每月按捐款名單收款,每人每月100元→收齊交給學

        務處對口單位(可能是張小姐)→交給總務處出納組「午餐捐款專戶」

        →以學期為單位結算一次,發給收據。

        大家意見如何?

        這件事情請活動組協助辦理。謝謝!

 

      4.各科會費收取、漢來飯店合購餐券、市話優惠填單狀況如何?

        會費、餐券合購請送到總務組,市話優惠填單請拿給會長。謝謝!

      5.麻煩文書組盡快將開會紀錄掛上教師會網站,謝謝!

      6.高雄市101年度SUPER教師獎推薦報名活動已展開,煩請各科理事協助

        推荐名單。(詳見附件)

        目前會長推薦人選:資訊科陳玟志老師

                          物理科張慶堂老師。

        麻煩活動組協助公告,推荐名單請討論。

      7.本校根據99課綱來安排基礎生物和地科的課程,若因此被評為丙等,

        市教師工會已經允諾會協助抗議和申訴,本校只需提供書面資料即可。

      8.全國教師會擬於111819日(五、六)於雄女舉辦「100學年度第

        一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教育政策及議題研討會」,本校必須推派代表參

        加。請問有無理事有意願?(請見附件)

      9.請討論是否要有每月固定開會時間?

(二)會長參與行政會議監督事項報告:

1.    教務處關於教師監考注意事項雖有於教務會議提出,但相關規定仍不盡完善。例如要求未穿的外套一律放在前後地板上,執行上有困難。而且說學生桌子不是只有反轉而已,感覺是桌子反轉是必備的前提。但其實並未執行。希望教務處可以再修改。教務處答覆若老師有具體修改意見,教務處定會配合修改。

2.    教務處有關愛護榮譽不要做弊的相關宣導和作法,有違友善校園的精神,應予改進。而且相關作法均未正式提到行政會議來做討論就執行,恐有問題。

3.    教務處希望教師會協助宣傳各科教師提出計畫,鼓勵同仁發展教師專業社群。請各位理事多多鼓勵。

4.    再次提醒學務處應儘快擬定導師遴選辦法草案,以便同仁討論,在期末校務會議通過實施。

5.    學務處擬編列新版學生手冊,請各處室若有新增事項要給學務處。教師會提出內容若有牽涉到學生權益,應於校務會議上提出討論,不能直接放入。學務處説定會注意,不會放入未決議事項。

(三)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