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我們活得像孔子,我們卻像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活著 (II)

社會要我們活得像孔子,我們卻像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活著 (II)

前鎮高中  林百鴻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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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丙成教授:「一位在高中任教的年輕女老師來到舞台前,跟我談起了她的教學路。她提到當她為了班上的孩子,特別找了一些特殊的國外教材給孩子們,希望能活化學生的學習。結果,當晚就有兩個家長打「1999」去告狀,隔天老師就被長官關切了。」這是老師面臨的現況,隨時接受可能的審判!

 

帶班的過程中,老師們一定有遇過班上同學打架、⋯⋯霸凌、偷竊的狀況

遇到這種情況時,不知道有沒有老師會以擬定”課業評鑑表”來改善??

你一定會說:這不合邏輯阿!問題又不是發生在課業上…

沒錯!但這不合邏輯的思維正準備套在老師的身上!

 

五分鐘的懶人包,個人將它簡化為下列兩句:

“先將老師界定為勞工後,再以誇張的工作時數凸顯老師領薪的不正當性

最後灌以校園自肥、師師相護,訴求免於壞老師、體罰、狼師的恐懼”

因此,家長聯盟、人本和全國校長協會要求老師要接受評鑑並綁考績

看似合理的要求,其實和上一段的舉例一樣可笑

 

按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

評鑑分四大層面:1.課程設計與教學 2.班級經營 3.研究與進修 4.敬業態度

他們認為的不合理工時和待遇…

評鑑規準能解決這個問題????

 

“狼師”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教師法」及「教師人員任用條例」

只要隱匿,校長、教職員直接解聘,狼師犯行則受司法判決…

評鑑規準能更妥恰的解決這個問題????

 

“師師相護”,早年網路、臉書還不是很發達的年代確實有可能發生

現在任何的狀況,錄影、錄音、1995,豈有隱匿相護的可能…

這個訴求,又將列在評鑑規準的哪一項?

 

荒謬!個案煽情的渲染,卻變成評鑑掛勾考績的根本訴求!

 

另外,評鑑項目的編修是經過”10次的討論會議和2次專家諮詢”

試問,你、我從事教育工作的伙伴們,誰有曾經參與過?

一項已經快要入法,會影響到教師權益的評鑑

竟然在未經廣泛討論、逐條討論和協商的情況下

就要直接入法,這種黑箱的作為令人不齒

更令人傻眼的,明明是”專業”評鑑,目的提升教學品質

卻在向度裡加入一項”建立與同事、家長、社區良好的合作關係”

這明擺著若無法與校長行政、家長配合,就是一位不合格教師

這更方便管理階層控制教師,民主的時代卻走回威權管理!

(我想,我最近發了這些文章,這個向度上絕對是不合格的~.~)

看到這裡,或許很多非教職的朋友會質疑:那你們是不是都不用接受評鑑

不!我贊成教師接受評鑑

不過大家卻必須正視以下2個問題:

1.”專業”評鑑目的在於提升教學品質,非關專業的部分不應列入評鑑規準

  1. 教學成效不是簡單的算術問題,更不是幾條細則可以評判。若是流於書面的資料,恐怕影響大部分正常的老師,而問題老師卻因為資料準備而獲得背書!

 

如何評鑑教師、推動教師專業評鑑入法,社會大眾都可以理性的討論

如何解決少部分問題教師,應該多方面著手,教師專業評鑑並非萬靈丹藥

不要變成無法解決少部分問題,而衍生出大部分老師分心的困擾!

無論如何,還是呼籲家長聯盟、人本和校長協會不要醜化前線的大部分教師 更多